眾所周知,演出設備價格比較昂貴,其主要采購源是各大型文化演出場所,如劇院,文化館,娛樂廳 及表演團體等。而對一些僅限短期需求或季節需求較明顯的消費者來講,購買一套演出設備既不現實也無必要 。有這類需求自然會有供應,于是舞臺演出設備的“租時代”出現了。
有行業人分析,舞臺設備租賃行業市場潛力巨大,可稱之為一塊“肥肉”。特別是演出旺季,串起的舞美 燈光設計、演出服裝等產業鏈,能夠拉動上億元消費,而這其中演出設備租賃費占相當一筆。
舞臺演出設備租賃 方興未艾
以一臺YAMAHA數字調音臺DM1000為例,如果購置一臺,需要46500元左右。同是這臺設備如果租上一天的話 ,只要付上一定的押金,幾百塊錢就可搞定。目前許多音響設備的租賃企業及部分演藝公司均有租賃業務。
我國的舞臺設備租賃起步較晚,整體規模不大,目前廠商仍把產品銷售作為主要盈利點,沒有意識到通過 設備租賃的形式也能創造價值。而在國外,租賃業已經十分成熟,“租”意識也深入人心。以LED大屏幕為例, 在美國,主要的體育場館都配備有LED顯示系統,LED租賃市場發展的重點已經轉向零售商品和 人情關系對市場 公平的沖擊等。但這并不能否定租賃需求的存在。促銷、公司的年會、客戶答謝會、員工聯誼會,開工開業慶 典都會用到演出設備,這些分散的需求并不會出現所謂的“大多數都早已有固定的設備提供商”的現象。
演出設備購買價格較高,維護費用不低,而且還需要較大的場地和保管條件,以租賃為模式的話降低了需 求者的投入,避免資源的浪費,這正是租賃業盛行的生命力所在。
租賃業呼喚標準需完善細節
目前,很多租賃商抱怨演出行業的錢越來越難賺了,其實如今的一系列不健康反應都是無序競爭所導致的 價格戰造成。另一方面,由于很多演出工程所需設備都是承辦方向租賃公司租用的舞臺設備工程,這其中涉及較多事項要引 起重視:
首先,承租方與租賃方要簽定租賃合同,內容包括租用金額、時間期限、設備型號及數量、租用押金等; 其次,明確各自權責,包括損壞賠償細則,違約賠償責任,以免日后引起合同糾紛;在簽訂合同之前要與 租賃公司的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主管現場進行每件設備的開箱檢查,有疑問及時溝通。
另外,舞臺設備租賃質量也值得關注。據了解,近幾年演出市場呈上升態勢,舞臺、舞美工程對設備的需 求旺盛,而工程商對租賃產品并沒有準確的數據,難以確保質量過關。近年來發生多起舞臺坍塌事故,大多是 因為搭建是被承包出去的,與搭建質量不過關有關。
因此,舞臺演出設備租賃迫切需要制定行業標準,規范租賃行為,對租賃企業及其產品進行資質認證,促 進行業良性競爭,避免產生糾紛及損失。前一段時間,重慶演藝設備租賃行業協會成立,目的之一就是制定行 業服務標準,在演出市場急劇膨脹的今天,期待能有越來越多關于演出設備租賃的標準及時出臺。
綜上可見,不管怎么算,舞臺演出設備租賃劃算,不但省錢而且省心。隨著租賃行業的進一步繁榮,市 場規模的不斷壯大,租賃業秩序會逐步走向規范舞臺設備工程,終受益的不僅僅是消費者,還有生產企業及租賃商。